律师状告铁路公安称警察火车站查身份证属违法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东方早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13 10:24

  出入火车站或售票大厅,很多普通旅客往往会被铁路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检查。这一公众熟知的“习惯做法”遭到了部分法律界人士的质疑。北京一位律师将北京铁路公安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确认铁路公安强制查验居民身份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11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核查身份证“无理由”


  去年11月12日晚10点左右,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到北京西客站北广场的售票大厅购买火车票。在进入售票大厅的一处不足1米宽的通道口处,北京铁路公安处的几名警员对在此通过的旅客查验身份证。


  李方平称,他向其中一人询问为何查验身份证,该警员拒不作答。


  “铁路公安强查身份证的情况非常普遍。”李方平说。但他发现:铁路警方的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其认为我国法律对公安核查身份证有着明确的规定——《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有4种情形,但在售票大厅设置专门通道对不特定旅客进行身份证件的核查行为,并不在其中。


  铁警:为了缉拿嫌疑人


  庭审中,北京铁路公安处称,“查验身份证”的行为是他们为缉拿犯罪嫌疑人而实施的刑事执法行为,不具有可诉性。为此,被告还出示了2007年10月前后公安部发布的5份刑事通缉令,并称其查验李方平等人身份证的行为是依据通缉令上所列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年龄、身高、口音等),结合民警的自由裁量判断而实施的排查。


  “既然如此,那你们能否将我当事人的体貌特征进行简要描述呢?”李方平的代理律师发问道。被告称:“原告的体貌特征,我们记不清。我们针对的是进出车站的非特定人员,不可能有准确的体貌特征要求。”


  北京铁路公安处还称,车站是人流集中区域,因而实施身份查验是基于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所需。但原告则认为,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合也并非法律盲区,非因法定事由并严格依据法定程序,也不得对公民随意进行强制性身份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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