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kz4D china.huanqiu.comarticle陈芳芳:宽容一下“范跑跑”又如何?/e3pmh1nnq/e3pmtdr7f作者:陈芳芳最近名不见经传的“范跑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乎愤怒拍砖者有之,鲜花赞美者有之,可惜后者在当下的主流道德的框架里找不到多少群众基础,于是演变成了对“范跑跑”的一次集体痛殴,人民精神审判的巨大功力似乎也已经将其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永远地变成了脱离了高尚趣味的人。现在对范跑跑同志的看法大致有着这么几种观点。一种是范跑跑这个家伙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第二种是对范跑跑有所保留的批评,你跑的心理我不评论,每个人都有这么一股子求生的劲头不是?可是作为你跑的这个教师身份我可就不客气啦!农民种地,当兵打仗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作为老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先跑?第一种观点就如同李逵抡起大斧子,别管你是好是歹,惹了俺的性子起来,碰见俺黑爷爷就是一板斧!第二种观点则斯文的多了,迂回包抄,抓住你这个教师职业的小辫子不放,打蛇打七段,直捣你的要害,可是呢,这样却又缺少了少许威力,没有那么爽快了! 其实我们仔细一看呢,不论第一种观点还是第二种观点都在评价上用理想的道德楷模代替了真实的个人!很多人们说,范跑跑的行为也许由于人性还有得说,那么他事后说的价值理念就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其实这个话背后的意思就是,范跑跑,你跑就跑了,你怎么不忏悔?还在网上卖弄什么?我认为道德应该是一种指导人们行为方式的观念或者说处事准则,每个人选择的道德不应该是一种,甚至说可以是千差万别的,道德的底线应该是无害的,自己的任何选择都不会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以这个为最终底线。有人用强奸来作为比喻范跑跑的行为,其实这根本是一种无赖的逻辑,强奸是一种对别人利益的严重侵害,而范跑跑和的价值理念并没有直接伤害到别人,其行为与价值理念不具有确实的恶意。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保持多元选择,尽量兼容并包,容许不同的道德观存在。在主流道德的眼光中,道德可能有好坏层次之分,但从个人道德的眼光来看,道德难分优劣,大家都在相同的地平线上,没有谁可以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感。所以对于范跑跑的道德观,你可以不欣赏他,但你却没有权利去强行改变他。人们或者喜欢喜欢吃香蕉或或者喜欢吃苹果,凭什么你喜欢什么口味这个大自然就只能盛产这一种水果呢?在我们的社会,主流道德的能量过于强大,稍有异见,就比欲除之而后快。或者说主流道德从来不缺少人士为之辩护,但少数人道德的权益维护确是极为稀缺的。这其中的危害性,我以为是远大于少数人道德带来的偏差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对一个人的道德选择有更多的宽容呢?西方社会由功利而能生发出自由,从而在多元化的社会中能够有不同的声音,最大程度的达成和谐与民主。如果我们的社会连一个范跑跑也丝毫不能容忍,从而形成强制人人同一的惯性,怎么能生发出能够自信地发出不同声音的公民社会呢?我们的公民社会应该是多元的,宽容的,而不是动辄对于出现的差异就抡起道德的大棒打压之。我们已经经受了太多由于打压思想,从道德上扼杀异见的历史教训了。此时此刻,笔者只想引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一段名言:“假定全体人类执有一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假如那意见(少数人的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1212949020000责编:佚名红网121294902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作者:陈芳芳最近名不见经传的“范跑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进入了大众的视野,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乎愤怒拍砖者有之,鲜花赞美者有之,可惜后者在当下的主流道德的框架里找不到多少群众基础,于是演变成了对“范跑跑”的一次集体痛殴,人民精神审判的巨大功力似乎也已经将其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永远地变成了脱离了高尚趣味的人。现在对范跑跑同志的看法大致有着这么几种观点。一种是范跑跑这个家伙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第二种是对范跑跑有所保留的批评,你跑的心理我不评论,每个人都有这么一股子求生的劲头不是?可是作为你跑的这个教师身份我可就不客气啦!农民种地,当兵打仗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作为老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先跑?第一种观点就如同李逵抡起大斧子,别管你是好是歹,惹了俺的性子起来,碰见俺黑爷爷就是一板斧!第二种观点则斯文的多了,迂回包抄,抓住你这个教师职业的小辫子不放,打蛇打七段,直捣你的要害,可是呢,这样却又缺少了少许威力,没有那么爽快了! 其实我们仔细一看呢,不论第一种观点还是第二种观点都在评价上用理想的道德楷模代替了真实的个人!很多人们说,范跑跑的行为也许由于人性还有得说,那么他事后说的价值理念就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其实这个话背后的意思就是,范跑跑,你跑就跑了,你怎么不忏悔?还在网上卖弄什么?我认为道德应该是一种指导人们行为方式的观念或者说处事准则,每个人选择的道德不应该是一种,甚至说可以是千差万别的,道德的底线应该是无害的,自己的任何选择都不会以伤害别人的利益为代价,以这个为最终底线。有人用强奸来作为比喻范跑跑的行为,其实这根本是一种无赖的逻辑,强奸是一种对别人利益的严重侵害,而范跑跑和的价值理念并没有直接伤害到别人,其行为与价值理念不具有确实的恶意。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应该保持多元选择,尽量兼容并包,容许不同的道德观存在。在主流道德的眼光中,道德可能有好坏层次之分,但从个人道德的眼光来看,道德难分优劣,大家都在相同的地平线上,没有谁可以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感。所以对于范跑跑的道德观,你可以不欣赏他,但你却没有权利去强行改变他。人们或者喜欢喜欢吃香蕉或或者喜欢吃苹果,凭什么你喜欢什么口味这个大自然就只能盛产这一种水果呢?在我们的社会,主流道德的能量过于强大,稍有异见,就比欲除之而后快。或者说主流道德从来不缺少人士为之辩护,但少数人道德的权益维护确是极为稀缺的。这其中的危害性,我以为是远大于少数人道德带来的偏差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对一个人的道德选择有更多的宽容呢?西方社会由功利而能生发出自由,从而在多元化的社会中能够有不同的声音,最大程度的达成和谐与民主。如果我们的社会连一个范跑跑也丝毫不能容忍,从而形成强制人人同一的惯性,怎么能生发出能够自信地发出不同声音的公民社会呢?我们的公民社会应该是多元的,宽容的,而不是动辄对于出现的差异就抡起道德的大棒打压之。我们已经经受了太多由于打压思想,从道德上扼杀异见的历史教训了。此时此刻,笔者只想引用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一段名言:“假定全体人类执有一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时,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假如那意见(少数人的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