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公司一经理受贿270万被判有期徒刑6年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03 08:43

     地铁运营公司一经理接受工程公司请托,受贿270万余元。近日,徐汇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玮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10万元。


  现年39岁的张玮是上海地铁运营公司监护分公司副经理。工作期间,张玮应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王女士请托,利用其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对地铁安全运行的监测方案的工作便利,将相关


  监测工程交给京海公司实施。期间,张玮多次收受王女士的好处费达227.3万元,收受超市购物卡、百货公司礼券等价值8万元的物品。此外,张玮还持有关发票到京海公司报销40余万元。去年11月20日,张玮到司法机关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玮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系自首,并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作者:潘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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