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犯罪案件审判:被告得到充分辩护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05-01 19:18
4月19日,孙文革律师在拉萨市看守所会见益西时,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派了一名藏语翻译陪同前往。“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们正在集合准备吃午饭,当看守人员把他从队列中领出来时,看上去他的精神很好。”孙文革说。
我们在会见室落座后,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羁押和审讯期间是否受到了刑讯逼供以及在看守所里吃得怎么样。“益西告诉我没有遭到刑讯逼供,这里吃得也很好。”
“当我告诉他接下来要对起诉书中对他的指控进行逐条核对时,他抢着告诉我他‘没放火’。”孙文革律师说,“我核对了一下起诉书,其中并没有关于他放火的指控并告诉他时,他显得很高兴。”
“益西说3月15日他在林周县夏寺的尼姑煽动下跑到县城,带头冲击了县公安局。后来他从新闻中得知‘3·14’事件真相,与其他参与其中的村民一同自首。”孙文革说。
由于益西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情节没有异议,法庭审理时,孙文革着重就益西的自首情节向主审法官提出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
法院刑事判决书写道:“对于被告人益西的辩护人关于益西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本院部分予以采纳。”
判决书指出,被告人益西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庭对益西的判决比我估计的要略轻。”孙文革律师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期上限为10年,益西是主犯,可以判10年,如果再加上犯寻衅滋事罪所判5年,足以判15年有期徒刑。但是由于法庭部分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使益西得以从轻判决。”
“可以说对益西的辩护是成功的,作为辩护人我很高兴。”孙文革律师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