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加班不享加班费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四川在线-成都日报 网友评论2673条进入论坛 2008-04-23 06: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享受“五四”半天假期的青年职工,加班没有加班费。22日,劳动保障部门解释,只有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劳动者加班才能享受加班费待遇。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加班工资的规定只适用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而妇女节、青年节等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故不享受加班费待遇。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发布相关规定,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