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警部门称女市长撞死男童属过失不必刑拘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中国网 网友评论2665条进入论坛 2008-04-16 11:32
算过失犯错 已移交检方
有律师表示,3月27日既然已经认定范晓岚负全责,那么根据交通肇事刑事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导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直到4月12日,在媒体报道后,范晓岚才离岗接受调查。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应依法对范晓岚采取刑事拘留。但王圣华认为,此事故属于过失犯错,不一定必须刑事拘留。
据知情人士介绍,补偿给家属的22万元,全部是范晓岚的丈夫动用自家存款及向亲朋借来的,没有政府公款。王圣华介绍,该赔偿调解是在民警的组织下双方自愿进行的。当然,民事赔偿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但是究竟最后如何定罪得由法院判决。目前,案子已移送检察机关。
“我们不管她是不是市长,在事故处理中她就是一名司机。”王圣华强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