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布客户端北京3月16日专电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徐才厚主要经历: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男,汉族,1943年6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入伍,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毕业,大学学历。
1963—1968年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学员1968—1970年陆军第三十九军农场劳动锻炼
1970—1971年吉林省军区独立师三团二营六连当兵锻炼
1971—1972年沈阳军区守备第三师炮兵团一营二连副指导员
1972—1982年吉林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干事、副处长(其间:1980—1982年解放军政治学院培训班学习)
1982—1983年吉林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处长兼离退休办公室主任
1983—1984年吉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1984—1985年沈阳军区政治部群众工作部部长
1985—1990年陆军第十六集团军政治部主任
1990—1992年陆军第十六集团军政委
1992—1993年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助理、主任助理兼解放军报社社长
1993—1994年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兼解放军报社社长1994—1996年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
1996—1999年济南军区政委、军区党委书记
1999—2000年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总政治部党委副书记
2000—2002年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兼中央军委纪委书记、总政治部党委副书记
2002—2004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总政治部党委书记
2004—2005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05—200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07—中央政治局委员(至2012年11月),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3月15日)
2014年6月30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六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五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十六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十六届四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