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Id4d china.huanqiu.comarticle去除“能人治村”弊端/e3pmh1nnq/e3pn60p0i人治模式的能人治村,弊端已经显现。还需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引导村级治理依法依规运行。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高楠谢云挺毛一竹姜刚甘泉白明山近年来,不少被查处的村干部,都曾经是村民们心目中能干和优秀的典范。他们曾为村里作出过突出贡献,也得到过许多政治荣誉,但后来却权力膨胀、为所欲为,最终落得“阶下囚”的结局。一些专家和干部群众认为,各地能人治村现象的出现有其内在需求和合理性,能起积极作用,甚至能给村庄经济带来明显变化。但这种人治式的能人治理可持续性差,一旦“能人”一手遮天,对村民权益伤害巨大。 农村发展需要好支书,更需要好制度。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重视能人治村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引导村级治理依法依规运行。成也“能人”败也“能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以致富能人的资历背景,进入村两委,乃至当选村级班子“带头人”的能人治村现象,近年来在多地农村蔚为气候。“能人”当“村官”受到了基层党委的认可和欢迎,也确实给农村事业带来了明显的变化。走进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孤店子镇的大荒地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看到,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园区内稻浪千顷、新房幢幢,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村民们将这些变化归功于村党委书记刘延东。据了解,过去该村集体经济薄弱,2010年,东福集团董事长刘延东当选该村党委书记后,以本企业为依托,搞“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次年就为当地村民增加收入2000多万元。在河北省枣强县的芍药村,当地村民说,身家过亿元的王文忠担任该村支书后,带领群众创建了多家合作社,带动穷户的收入明显增加。还建了学校、修了街道等,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多地调研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的“能人治村”的事例不胜枚举。但是,记者听到的能人当选村干部后骄横跋扈,无视村民权益,为所欲为的例子也不少。例如,河北省保定市相继查处的三起“村主任大案”:刘会民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于建杰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李杰涉嫌敲诈勒索案。这三人虽已都受到了法律制裁,但社会影响恶劣。再例如,村支书成了“房老虎”的安徽省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原支书方广云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事件;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收受巨额贿赂,被称为“20亿村干部”等等。一位办理周伟思案件的检察官感慨地说,“在基层来说,周伟思确实是个能人。这种基层能人往往会被村民推举走上‘村官’的位置,他们商业眼光敏锐、工作能力颇强,能够带领村民走上致富的道路。但是,基层能人具有信息、资源、人脉等优势,别人办不成的事他往往能办成,当失去自我约束后,就会逐渐自我膨胀,为腐化堕落埋下伏笔。”“能人治村”存在三大问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注意到,从村庄治理的情况看,能人治村一般有两种类型:一是专制型。农村能人有绝对的权威,是村庄的唯一决策者,是专权领导。这种领导要求下属绝对服从,并认为决策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二是过渡型。介于能人专制与村民参与自治的法制型的中间状态。是一种以能人领导为核心,也能发挥村“两委”其他成员智慧和力量的领导形态。能人治村的结果,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碰上一个品质和能力俱佳的好支书、好主任,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大家都很满意,村子和谐,各项工作都走在前面。另外一种情况是,这个被大家信任,投票选出的村支书或村主任,在上任几年后,由于缺少制约,开始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村民公共财产,损公肥私,最后导致村民上访告状。一些村民说,因为这种能人一般都是“手眼通天”的人物,都是和“县上和市里有关系的人”,所以,长此以往,形成村干部沆瀣一气、称霸一方的局面。能人治村暴露的主要问题,概括有三:一是能人权力过度集中。在目前我国推行村民自治的体制下,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从村庄的公共权力中退出;另一方面,村民由于缺乏资源,在形成自己的态度时往往受到能人力量的裹胁,一般会被动或主动依附于村庄能人,导致能人在村落中形成绝对权威。造成的后果就是绝对权威必然会带来绝对腐败。二是村民的民主热情会受到压制,对村务参与度降低。在强势能人当政的村庄,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虽然能得到改善,但是,村民民主参与的热情会逐渐丧失,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三是治理不规范。能人治村是一个非规范的治理过程,村里公共事业等项目的确定,往往由着能人个人的兴趣而来,一些项目决策和实施容易违背广大村民的意愿,导致矛盾逐渐加深,干群关系紧张。随着社会的发展,能人个人才能和素质的有限性与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要求的矛盾会日益突出。最终伤害的不仅是无辜的村民,还有政府的公信力。“既需要好支书,也需要好制度”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表示,能人治村出现的问题,反映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缺乏必要的制约,尤其在对公共事务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当前的村务监督还不到位甚至缺位。杨建华分析认为,当前需要以法治思维看待当前能人治村现象。广大农村既需要好支书,也需要好制度,要靠制度选能人,靠制度约束能人。“一个权力配置失当且无足够监督约束的村级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大酱缸或者说是绞肉机,这边进去的是一个青年,那边出来的会是一个腐败村干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说,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论述过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是带有稳定性、长期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治本之策。新修订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明确把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入法律,当务之急是,要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能够对能人权力真正起到监督制衡的村务监督机构,并且,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改变当前村级治理存在的无视法律、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受访专家认为,人治模式的能人治村,弊端已经显现。地方党委政府寄希望于强调自律和思想教育不如阳光公开。“阳光化过程和规则透明真的非常重要,只有重视遵守法律和制度规则,才能发挥能人治村正向效用。”□1425042622000责编:千帆《瞭望》新闻周刊1425042622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人治模式的能人治村,弊端已经显现。还需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引导村级治理依法依规运行。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高楠谢云挺毛一竹姜刚甘泉白明山近年来,不少被查处的村干部,都曾经是村民们心目中能干和优秀的典范。他们曾为村里作出过突出贡献,也得到过许多政治荣誉,但后来却权力膨胀、为所欲为,最终落得“阶下囚”的结局。一些专家和干部群众认为,各地能人治村现象的出现有其内在需求和合理性,能起积极作用,甚至能给村庄经济带来明显变化。但这种人治式的能人治理可持续性差,一旦“能人”一手遮天,对村民权益伤害巨大。 农村发展需要好支书,更需要好制度。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重视能人治村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引导村级治理依法依规运行。成也“能人”败也“能人”《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以致富能人的资历背景,进入村两委,乃至当选村级班子“带头人”的能人治村现象,近年来在多地农村蔚为气候。“能人”当“村官”受到了基层党委的认可和欢迎,也确实给农村事业带来了明显的变化。走进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孤店子镇的大荒地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看到,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园区内稻浪千顷、新房幢幢,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村民们将这些变化归功于村党委书记刘延东。据了解,过去该村集体经济薄弱,2010年,东福集团董事长刘延东当选该村党委书记后,以本企业为依托,搞“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次年就为当地村民增加收入2000多万元。在河北省枣强县的芍药村,当地村民说,身家过亿元的王文忠担任该村支书后,带领群众创建了多家合作社,带动穷户的收入明显增加。还建了学校、修了街道等,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多地调研中,《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到的“能人治村”的事例不胜枚举。但是,记者听到的能人当选村干部后骄横跋扈,无视村民权益,为所欲为的例子也不少。例如,河北省保定市相继查处的三起“村主任大案”:刘会民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于建杰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李杰涉嫌敲诈勒索案。这三人虽已都受到了法律制裁,但社会影响恶劣。再例如,村支书成了“房老虎”的安徽省合肥市站北社区居委会原支书方广云非法侵占136套回迁安置房事件;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收受巨额贿赂,被称为“20亿村干部”等等。一位办理周伟思案件的检察官感慨地说,“在基层来说,周伟思确实是个能人。这种基层能人往往会被村民推举走上‘村官’的位置,他们商业眼光敏锐、工作能力颇强,能够带领村民走上致富的道路。但是,基层能人具有信息、资源、人脉等优势,别人办不成的事他往往能办成,当失去自我约束后,就会逐渐自我膨胀,为腐化堕落埋下伏笔。”“能人治村”存在三大问题《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注意到,从村庄治理的情况看,能人治村一般有两种类型:一是专制型。农村能人有绝对的权威,是村庄的唯一决策者,是专权领导。这种领导要求下属绝对服从,并认为决策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二是过渡型。介于能人专制与村民参与自治的法制型的中间状态。是一种以能人领导为核心,也能发挥村“两委”其他成员智慧和力量的领导形态。能人治村的结果,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碰上一个品质和能力俱佳的好支书、好主任,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大家都很满意,村子和谐,各项工作都走在前面。另外一种情况是,这个被大家信任,投票选出的村支书或村主任,在上任几年后,由于缺少制约,开始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村民公共财产,损公肥私,最后导致村民上访告状。一些村民说,因为这种能人一般都是“手眼通天”的人物,都是和“县上和市里有关系的人”,所以,长此以往,形成村干部沆瀣一气、称霸一方的局面。能人治村暴露的主要问题,概括有三:一是能人权力过度集中。在目前我国推行村民自治的体制下,一方面,国家行政权力从村庄的公共权力中退出;另一方面,村民由于缺乏资源,在形成自己的态度时往往受到能人力量的裹胁,一般会被动或主动依附于村庄能人,导致能人在村落中形成绝对权威。造成的后果就是绝对权威必然会带来绝对腐败。二是村民的民主热情会受到压制,对村务参与度降低。在强势能人当政的村庄,村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虽然能得到改善,但是,村民民主参与的热情会逐渐丧失,知情权、参与权得不到保障。三是治理不规范。能人治村是一个非规范的治理过程,村里公共事业等项目的确定,往往由着能人个人的兴趣而来,一些项目决策和实施容易违背广大村民的意愿,导致矛盾逐渐加深,干群关系紧张。随着社会的发展,能人个人才能和素质的有限性与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要求的矛盾会日益突出。最终伤害的不仅是无辜的村民,还有政府的公信力。“既需要好支书,也需要好制度”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表示,能人治村出现的问题,反映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运行过程缺乏必要的制约,尤其在对公共事务建设与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当前的村务监督还不到位甚至缺位。杨建华分析认为,当前需要以法治思维看待当前能人治村现象。广大农村既需要好支书,也需要好制度,要靠制度选能人,靠制度约束能人。“一个权力配置失当且无足够监督约束的村级组织,实际上是一个大酱缸或者说是绞肉机,这边进去的是一个青年,那边出来的会是一个腐败村干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说,邓小平同志曾精辟地论述过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是带有稳定性、长期性、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治本之策。新修订施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明确把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入法律,当务之急是,要在村级组织中,建立能够对能人权力真正起到监督制衡的村务监督机构,并且,通过构建“法治—遵守”模式,改变当前村级治理存在的无视法律、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现象。受访专家认为,人治模式的能人治村,弊端已经显现。地方党委政府寄希望于强调自律和思想教育不如阳光公开。“阳光化过程和规则透明真的非常重要,只有重视遵守法律和制度规则,才能发挥能人治村正向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