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GLH6作者:梁士斌china.huanqiu.comarticle原标题:大交通管理体制将加快建成/e3pmh1nnq/e3pn60p0i原标题:大交通管理体制将加快建成□本报记者梁士斌近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突破。《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意见》提出,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标准的有效衔接。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推进货运“一单制”、客运“一票制”、信息服务“一站式”,实现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完善国家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运输服务协调机制。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意见》提出,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分类建立负面清单。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推动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运营服务领域,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意见》提出,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明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必要的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动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纳入行政序列。《意见》提出,支持各地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意见》提出,完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试行公路建设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探索项目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根据公路的不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组织模式。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反应与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路设施损毁、破坏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事企分开《意见》提出,理顺港口管理体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港口集约化、一体化发展。支持国有港口企业创新建设、经营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家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职责体系,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两级为主,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企分开。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三峡等枢纽通航管理体制。理顺海事、港航等部门水上监督职责,实现统一高效管理。完善海事履约机制和海事磋商机制。完善与海警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海上行政执法。1421457457000责编:千帆中国台湾网142145745700011[]
原标题:大交通管理体制将加快建成□本报记者梁士斌近日,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综合交通运输体制、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收费公路体制、现代运输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将取得突破。《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的形成;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逐步建立负面清单,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施行“黑名单”制度;深化收费公路改革,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深化大部制改革提速大交通《意见》提出,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标准的有效衔接。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推进货运“一单制”、客运“一票制”、信息服务“一站式”,实现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完善国家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运输服务协调机制。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意见》提出,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分类建立负面清单。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推动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运营服务领域,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意见》提出,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明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必要的执法职责。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动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纳入行政序列。《意见》提出,支持各地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收费公路管理《意见》提出,完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试行公路建设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探索项目专业化管理新模式。根据公路的不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组织模式。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反应与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路设施损毁、破坏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事企分开《意见》提出,理顺港口管理体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港口集约化、一体化发展。支持国有港口企业创新建设、经营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家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职责体系,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两级为主,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企分开。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三峡等枢纽通航管理体制。理顺海事、港航等部门水上监督职责,实现统一高效管理。完善海事履约机制和海事磋商机制。完善与海警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海上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