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讨论2012特首产生办法 选举模式未达共识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环球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2-29 11:19


  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香港策发会政制发展专题小组昨日举行首次会议,讨论2012年香港特首的产生办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期望,待2012年的特首产生办法落实后,其选委会的组成模式能“顺利过渡”成为2017年普选特首的提名委员会。不过,出席会议的小组成员均表示,未能就该届选委会的组成模式达成共识。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林瑞麟与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刘兆佳在会后召开记者会时说,多位成员在会上踊跃发言,大部分成员均“聚焦”讨论2012年的特首产生办法。他表示,不同委员提议的选举模式也不尽相同,如在选委会人数方面,有成员建议维持不变,也有意见增加人数至1600人;扩大选民基础方面,有成员建议加入区议员,也有成员建议将公司票改为董事票;提名门槛方面,有成员支持维持现状,但是也有成员建议提高或降低提名门槛。


  四个组别无须改变


  不过,小组成员也有在部分议题上达成初步共识,例如在不同界别分配议席方面,所有成员都认同要根据基本法的“均衡参与”原则组成选委会,因此目前的四个组别的分组方法没有必要作出修改。


  林瑞麟表示,待3至4月策发会政制小组讨论2012年的立法会选举办法,以及5月举行工作坊后,于6月便会作出总结。到本年第四季,政府将会就2012年的两个选举办法展开公众咨询。他说,2012年特区政府将向中央提案,并争取立法会2/3议员支持。他期望,2012年的选委会组成模式能“顺利过渡”地应用于2017年普选特首的提名委员会,确保首届普选特首时能顺利衔接。


  选举模式未达共识


  出席会议的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健表示,会上未能就2012年特首的产生办法达成共识,包括选举模式的修改程度,以及应否同时讨论2017年的选举办法等。不过他认为,策发会能否就2012年特首的产生办法达成共识并不重要:“策发会又不是权力机关,年底公众还可以再讨论方案内容。”


  出席会议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迺强也认为,小组能否就2012年特首的选举办法达成共识并不重要。“变和不变对2017年的普选都没有关系啦!”他期望香港各界能够求同存异,抱着宽大的胸襟,切勿“斤斤计较”于2012年特首的选举办法:“只要大家肯小变,就能成为将来的大变了。”


  “2012不太介意”


  自由党主席田北俊说,要修改2012年特首的选举办法,必须经由本年9月当选的立法会议员投票通过,因此根本不用太早为2012年特首的选举办法达致共识。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永达也认为,只要2017年能落实特首普选,并不介意2012年特首的选举办法,“2012怎样做都不是太介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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