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8pnp作者:朱家健china.huanqiu.comarticle朱家健:立法会不是游乐场 香港要进步须更重视议会文明/e3pmh1nnq/e3pn61c2g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因在立法会大楼内抢夺特区政府职员手提电话,因涉袭击、刑事毁坏、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和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被拘捕;三名议员在审议条例草案时因在议事厅喧哗闹事而被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驱逐出议事厅;两名滋事份子上周六(5日)成功混进政制事务委员会《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公听会,并分别侮辱国歌的尊严、叫嚣“港独分裂”口号和企图展示“香港独立”的标语。以上这一幕幕的场面,绝对不应该在立法会大楼范围内发生。接二连三上演这类儿戏事件,也不禁令人质疑,香港立法会的权威何在?以《国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工作的公听会为例,笔者在其中一场公听会现场目睹事发经过,在公听会直播期间,一名年轻女子以公众人士名义登记,却在发言时在席上突然发难,大言不惭地说出侮辱国歌的言词,令人侧目,而在场的另一名参会者亦在发言时痛斥该滋事者;在同日的另一场公听会上,更有一名“港独”分子竟在发言时疾呼“香港独立,以死相报”,并欲挥动 “港独”标语,结果及时被保安人员制止,并被委员会副主席驱逐出议事厅。立法会议员公然袭击抢夺、在开会时高声喧哗;“港独”分子混进公听会捣乱叫嚣,礼崩乐坏,昔日立法会的庄严荡然无存。作为香港特区立法的机关,自有一套《立法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而且,立法会也有保安队伍,以确保立法会议员和公众的安全和不被骚扰。可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如果滋事者自身是立法会议员,只有法律和《立法会议事规则》才能处理。部分滋事者显然有“帮凶”,个别香港反对派立法会议员涉嫌以其议员身份,阻碍其他人员执行职务,变相纵容冲击等暴力活动。 回想多年前,香港“激进派”把台湾地区的“议会文化”引进香港立法会抗争,暴力不断升级,从投掷水果到玻璃,继而在议事厅内乱撒冥钞、高举纸棺木道具、硬扯官员文件。后来,辱骂出席立法会答问环节的前任行政长官和各级官员也变成家常便饭。当中,亦有前立法会议员因向前特首投掷玻璃杯具被控普通袭击被判罪成。暴力行为所冲击的除了是官员,同时也是对法治和立法会权威的冲击,可以说,投掷“杯具”对法治秩序的结果绝对是“悲剧”。后来,个别反对派议员变本加厉,把抗争行为从投物升级,变为以提出大量类同议案 “拉布”借此作瘫痪议会,但随着现届立法会已进行修改《立法会议事规则》去堵截个别议员滥用议事程序,包括扩大立法会主席权力、限制议员发言时间以及合并草案作讨论,以往立法会“拉布”的情况已大大改善。而梁游在宣誓过程中的辱国言行更是遗臭万年、他们与另外四名反对派人士被剥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法院的判决令渎誓者受到惩治,实在大快人心。议会是议事论事的地方,既神圣和庄严,不容肆意捣乱玷污。主持立法会会议或其他内部会议的立法会主席、内会主席、财会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含副主席)更应果断运用其被赋予的权力,去维持会议的纪律和顺畅,正本清源,令立法会回复应有的秩序和尊严。毕竟,立法会议员、他们的助理和立法会职员均是由纳税人供养的,任何会议的搁置或延后,均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既要劳师动众要求立法会职员和保安维持秩序,被破坏的公物更要由公帑去修补或购置。而且,若被延后的会议涉及民生拨款或基建项目,在“骨牌效应”之下,将有很多受惠对象受到影响。故此,捣乱议会秩序者所犯下的劣行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香港立法会象征香港特区的建制力量,具权威性,冲击议会秩序属于破坏和鄙视制度,立法会大楼内任何的违法或挑衅行为均是幼稚和不理智的。香港立法会不是游乐场,香港要进步,不能停滞不前,须更加重视议会文明,不要再让破坏议会秩序的人耽误香港的前程。(作者朱家健,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152602512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xuyichao环球网152602512000011["9CaKrnK8pan","9CaKrnK80JY","9CaKrnK7KpL","9CaKrnK7688","9CaKrnK6Hhy"]//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8/0511/15/59/20180511035912766.jpg
现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因在立法会大楼内抢夺特区政府职员手提电话,因涉袭击、刑事毁坏、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和不诚实使用计算机罪名被拘捕;三名议员在审议条例草案时因在议事厅喧哗闹事而被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驱逐出议事厅;两名滋事份子上周六(5日)成功混进政制事务委员会《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公听会,并分别侮辱国歌的尊严、叫嚣“港独分裂”口号和企图展示“香港独立”的标语。以上这一幕幕的场面,绝对不应该在立法会大楼范围内发生。接二连三上演这类儿戏事件,也不禁令人质疑,香港立法会的权威何在?以《国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工作的公听会为例,笔者在其中一场公听会现场目睹事发经过,在公听会直播期间,一名年轻女子以公众人士名义登记,却在发言时在席上突然发难,大言不惭地说出侮辱国歌的言词,令人侧目,而在场的另一名参会者亦在发言时痛斥该滋事者;在同日的另一场公听会上,更有一名“港独”分子竟在发言时疾呼“香港独立,以死相报”,并欲挥动 “港独”标语,结果及时被保安人员制止,并被委员会副主席驱逐出议事厅。立法会议员公然袭击抢夺、在开会时高声喧哗;“港独”分子混进公听会捣乱叫嚣,礼崩乐坏,昔日立法会的庄严荡然无存。作为香港特区立法的机关,自有一套《立法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而且,立法会也有保安队伍,以确保立法会议员和公众的安全和不被骚扰。可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如果滋事者自身是立法会议员,只有法律和《立法会议事规则》才能处理。部分滋事者显然有“帮凶”,个别香港反对派立法会议员涉嫌以其议员身份,阻碍其他人员执行职务,变相纵容冲击等暴力活动。 回想多年前,香港“激进派”把台湾地区的“议会文化”引进香港立法会抗争,暴力不断升级,从投掷水果到玻璃,继而在议事厅内乱撒冥钞、高举纸棺木道具、硬扯官员文件。后来,辱骂出席立法会答问环节的前任行政长官和各级官员也变成家常便饭。当中,亦有前立法会议员因向前特首投掷玻璃杯具被控普通袭击被判罪成。暴力行为所冲击的除了是官员,同时也是对法治和立法会权威的冲击,可以说,投掷“杯具”对法治秩序的结果绝对是“悲剧”。后来,个别反对派议员变本加厉,把抗争行为从投物升级,变为以提出大量类同议案 “拉布”借此作瘫痪议会,但随着现届立法会已进行修改《立法会议事规则》去堵截个别议员滥用议事程序,包括扩大立法会主席权力、限制议员发言时间以及合并草案作讨论,以往立法会“拉布”的情况已大大改善。而梁游在宣誓过程中的辱国言行更是遗臭万年、他们与另外四名反对派人士被剥夺立法会议员的资格,法院的判决令渎誓者受到惩治,实在大快人心。议会是议事论事的地方,既神圣和庄严,不容肆意捣乱玷污。主持立法会会议或其他内部会议的立法会主席、内会主席、财会主席、各委员会主席(含副主席)更应果断运用其被赋予的权力,去维持会议的纪律和顺畅,正本清源,令立法会回复应有的秩序和尊严。毕竟,立法会议员、他们的助理和立法会职员均是由纳税人供养的,任何会议的搁置或延后,均是有成本和代价的,既要劳师动众要求立法会职员和保安维持秩序,被破坏的公物更要由公帑去修补或购置。而且,若被延后的会议涉及民生拨款或基建项目,在“骨牌效应”之下,将有很多受惠对象受到影响。故此,捣乱议会秩序者所犯下的劣行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香港立法会象征香港特区的建制力量,具权威性,冲击议会秩序属于破坏和鄙视制度,立法会大楼内任何的违法或挑衅行为均是幼稚和不理智的。香港立法会不是游乐场,香港要进步,不能停滞不前,须更加重视议会文明,不要再让破坏议会秩序的人耽误香港的前程。(作者朱家健,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会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