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husa china.huanqiu.comarticle已婚、未婚都要注意啦!这些行为国家部委开始联手整治/e3pmh1nnq/e3pmh1obd为了获得优惠房贷利率有人花80元钱办一张假离婚证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高的补偿有人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闪电结婚……现在这些“套路”将受到31个国家部委的联合整治包括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在内的3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这也意味着,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将会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到严重限制。哪些行为属于婚姻登记失信?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委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资料图这些人会受到什么惩罚?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委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卫计委等部委将协助分享信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限制任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认证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授信贷款时将被提供审慎性参考限制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此外,失信当事人在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受到限制。知多点:“假离婚”存在法律风险但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靠弄虚作假结婚的案例并不普遍,反倒是那些扯了离婚证,以逃避贷款、买房等政策限制的案例非常多。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套取利益,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据现代快报报道,2013年,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发布关于“新国五条”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华分析认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胡新华说道,以往有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夫妻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愿每个人面对婚姻都能坦诚以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1548636000000责编:任鑫恚工人日报154863600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9/0128/20190128084059254.jpg{"email":"renxinhui@huanqiu.com","name":"任鑫恚"}
为了获得优惠房贷利率有人花80元钱办一张假离婚证为了在拆迁中获得更高的补偿有人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闪电结婚……现在这些“套路”将受到31个国家部委的联合整治包括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在内的3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这也意味着,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证件办理结婚、离婚,将会在应聘国家公职人员,出任金融机构高管以及申请贷款、补贴等方面受到严重限制。哪些行为属于婚姻登记失信?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对象为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委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资料图这些人会受到什么惩罚?值得注意的是,31个部委将互相配合,实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卫计委等部委将协助分享信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其中主要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限制任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认证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请授信贷款时将被提供审慎性参考限制参评道德模范等荣誉此外,失信当事人在行业评优、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质、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也会受到限制。知多点:“假离婚”存在法律风险但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靠弄虚作假结婚的案例并不普遍,反倒是那些扯了离婚证,以逃避贷款、买房等政策限制的案例非常多。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套取利益,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据现代快报报道,2013年,江苏省高院民一庭发布关于“新国五条”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华分析认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胡新华说道,以往有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夫妻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婚姻本该是一份神圣庄重的承诺但如今很多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惜在婚姻关系上弄虚作假愿每个人面对婚姻都能坦诚以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