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7hk1作者:凌德china.huanqiu.comarticle不配教书育人!香港各界要求港大开除戴耀廷/e3pmh1nnq/e3pmh1obd【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非法“占中”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湾发表“港独论”的风波继续发酵。继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谴责声明后,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也公开回应此事,称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把戴耀廷归类为“港独”分子。香港舆论认为,香港是法治社会,港大校方应该立即革除戴耀廷的教席,特区政府也应启动国家安全法立法工作。港澳办、中联办谴责戴耀廷戴耀廷日前在台湾参加所谓“人权论坛”,公然鼓吹港人要为“人民自决”做好准备,思考将来应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对此,港府3月30日表示,对戴耀廷相关言论“感到震惊,并予以强烈谴责”。香港《明报》1日报道称,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3月31日表示,戴耀廷到台湾参加“台独”组织举办的会议并公然鼓吹“港独”,暴露了分裂国家的企图,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挑战。港澳办发言人还称,主张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香港中联办负责人3月31日也表示,对戴耀廷的言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认为“这是他继发动违法占中之后又一赤裸裸肆意践踏法治的行为”,重申“港独”在全中国、全世界都是“零空间”。戴耀廷3月31日则在网上宣称,他只是参加当地公民社会团体的活动,对过去两日政府和主要政党先后发表强烈谴责声明,甚至连港澳办都要求依法规管,感到“极度震惊”,狡辩自己无违反任何现行的刑事法律。他鼓动港人警惕,声称种种迹象显示“项庄舞剑”是为23条立法铺路。 戴耀廷此前赴台出席由“台独”分子举办的“人权论坛”发言时,肆无忌惮地发表分裂国家的言论。他狂言,“反共、反专制一定会成功,而且不用太久”,并扬言“我们可以考虑成立独立的国家;可以考虑成为联邦的一部分;也可以考虑欧盟那种邦联的一部分。这就是‘民主自决’”。香港《大公报》3月31日报道称,戴耀廷返回香港后可能深知形势不妙,3月30日急召一批疑似反对派“军师”于将军澳一家酒店“开密会”,求教如何“甩身”。戴耀廷在聚会后立即在网上发声明,称自己不赞同“香港独立”。全城愤怒,反对派噤声不过,戴耀廷的言行已经激起全城公愤。民建联和工联会3月31日先后发声明谴责,批评戴的“港独”言行明目张胆,有违“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向学生散播“港独”信息有违教育工作者操守,促请政府尽快为国家安全立法。“政中香港人”召集人刘础慊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称,戴耀廷的“港独”言论可能刺激中央,换来对香港实施更强硬的政策,加速进行23条立法。面对戴耀廷此次成为众矢之的,香港反对派一改“借题发挥、趁机上位”的惯常手段,对于戴耀廷鼓吹“港独”以及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严正表态,大多数人表现回避、不予评论,各大政党也未作任何正式表态。在脸书上,黄之锋、郭家麒、郑松泰等人只分享了戴耀廷的回应和相关新闻,未作评论。比较活跃的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在脸书上三次分享戴耀廷的回应,并加上“撑戴耀廷”“23条”等标签,但未见具体行动。呼吁港大进行制裁另外,多个团体3月31日前往港大示威,要求校方革除戴耀廷的教席。香港《东方日报》1日发表评论质疑,策动违法“占中”的戴耀廷,过去3年多以来坐拥香港大学教席,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作挡箭牌,肆意宣扬“违法达义”、教导年轻人不守法,毁坏一个个青年学生的大好前程。港大却从未采取制裁行动,对数以万计市民网上联署、游行集会的民意视若无睹。香港大学还要包庇戴耀廷到什么时候?文章呼吁,港大为了自身校誉,为了学生的福祉,不应再袒护戴耀廷,应尽快将他革职。香港时事评论员朱家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称,发表“港独”言论并非言论自由,戴耀廷休想再挂“学术”的羊头,卖“港独”的狗肉。大学管理层应重新审视戴耀廷是否仍然适合任教和做研究,应果断解聘戴耀廷。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1日接受媒体问询时表示,戴耀廷的言论等同支持“港独”,但戴当时并不代表港大发言,是私人发言,难以阻止其发表谬论。至于港大会否就事件作出跟进,李国章称,这得视乎戴耀廷的言行是否犯法,若非犯法,便无权跟进。香港《商报》1日的社论称,香港基本法第1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为”,尽管香港未就第23条立法,但不代表有人可以漠视、肆意违反此法。在香港本地法律方面,《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和第10条规定,任何人企图或准备做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6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则明确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权利,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香港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戴耀廷必须为其“港独”言论负法律责任。152261280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杨阳环球时报152261280000011["9CaKrnK7gj0","9CaKrnK788P","9CaKrnK735i","9CaKrnK72ec","9CaKrnK72a3"]{"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非法“占中”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台湾发表“港独论”的风波继续发酵。继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谴责声明后,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也公开回应此事,称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把戴耀廷归类为“港独”分子。香港舆论认为,香港是法治社会,港大校方应该立即革除戴耀廷的教席,特区政府也应启动国家安全法立法工作。港澳办、中联办谴责戴耀廷戴耀廷日前在台湾参加所谓“人权论坛”,公然鼓吹港人要为“人民自决”做好准备,思考将来应成为一个“独立国家”。对此,港府3月30日表示,对戴耀廷相关言论“感到震惊,并予以强烈谴责”。香港《明报》1日报道称,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3月31日表示,戴耀廷到台湾参加“台独”组织举办的会议并公然鼓吹“港独”,暴露了分裂国家的企图,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是对“一国两制”底线的挑战。港澳办发言人还称,主张并支持特区政府依法规管“港独”分子与外部分裂势力的勾连活动,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香港中联办负责人3月31日也表示,对戴耀廷的言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认为“这是他继发动违法占中之后又一赤裸裸肆意践踏法治的行为”,重申“港独”在全中国、全世界都是“零空间”。戴耀廷3月31日则在网上宣称,他只是参加当地公民社会团体的活动,对过去两日政府和主要政党先后发表强烈谴责声明,甚至连港澳办都要求依法规管,感到“极度震惊”,狡辩自己无违反任何现行的刑事法律。他鼓动港人警惕,声称种种迹象显示“项庄舞剑”是为23条立法铺路。 戴耀廷此前赴台出席由“台独”分子举办的“人权论坛”发言时,肆无忌惮地发表分裂国家的言论。他狂言,“反共、反专制一定会成功,而且不用太久”,并扬言“我们可以考虑成立独立的国家;可以考虑成为联邦的一部分;也可以考虑欧盟那种邦联的一部分。这就是‘民主自决’”。香港《大公报》3月31日报道称,戴耀廷返回香港后可能深知形势不妙,3月30日急召一批疑似反对派“军师”于将军澳一家酒店“开密会”,求教如何“甩身”。戴耀廷在聚会后立即在网上发声明,称自己不赞同“香港独立”。全城愤怒,反对派噤声不过,戴耀廷的言行已经激起全城公愤。民建联和工联会3月31日先后发声明谴责,批评戴的“港独”言行明目张胆,有违“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向学生散播“港独”信息有违教育工作者操守,促请政府尽快为国家安全立法。“政中香港人”召集人刘础慊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称,戴耀廷的“港独”言论可能刺激中央,换来对香港实施更强硬的政策,加速进行23条立法。面对戴耀廷此次成为众矢之的,香港反对派一改“借题发挥、趁机上位”的惯常手段,对于戴耀廷鼓吹“港独”以及中央和特区政府的严正表态,大多数人表现回避、不予评论,各大政党也未作任何正式表态。在脸书上,黄之锋、郭家麒、郑松泰等人只分享了戴耀廷的回应和相关新闻,未作评论。比较活跃的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在脸书上三次分享戴耀廷的回应,并加上“撑戴耀廷”“23条”等标签,但未见具体行动。呼吁港大进行制裁另外,多个团体3月31日前往港大示威,要求校方革除戴耀廷的教席。香港《东方日报》1日发表评论质疑,策动违法“占中”的戴耀廷,过去3年多以来坐拥香港大学教席,以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作挡箭牌,肆意宣扬“违法达义”、教导年轻人不守法,毁坏一个个青年学生的大好前程。港大却从未采取制裁行动,对数以万计市民网上联署、游行集会的民意视若无睹。香港大学还要包庇戴耀廷到什么时候?文章呼吁,港大为了自身校誉,为了学生的福祉,不应再袒护戴耀廷,应尽快将他革职。香港时事评论员朱家健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称,发表“港独”言论并非言论自由,戴耀廷休想再挂“学术”的羊头,卖“港独”的狗肉。大学管理层应重新审视戴耀廷是否仍然适合任教和做研究,应果断解聘戴耀廷。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1日接受媒体问询时表示,戴耀廷的言论等同支持“港独”,但戴当时并不代表港大发言,是私人发言,难以阻止其发表谬论。至于港大会否就事件作出跟进,李国章称,这得视乎戴耀廷的言行是否犯法,若非犯法,便无权跟进。香港《商报》1日的社论称,香港基本法第1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等行为”,尽管香港未就第23条立法,但不代表有人可以漠视、肆意违反此法。在香港本地法律方面,《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和第10条规定,任何人企图或准备做出煽动意图,引起憎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激起对其离叛等,即属犯罪。《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6条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则明确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权利,不能凌驾于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香港没有法外之地,也没有法外之人,戴耀廷必须为其“港独”言论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