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5月27日专电(记者史林静)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按照修改后的条例,河南产假可休“98天+3个月”,婚假最长可休28天。
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并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如果恰好赶上有两个月31天,河南产假最多可休190天。
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如果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将再增加婚假7天。婚假最多可休28天。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还专门对时间单位进行了解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时间单位统一表述为“日”,表示“自然日”。以婚假为例,参加婚检的夫妇婚假可休28日,就是可以休28天,并非28个“工作日”。
相关新闻
- 【治国理政新实践·河南篇】脱贫攻坚的河南路径2016-05-27 13:27
- 人民日报调查河南浙江53家企业:有企业融资利率比基准利率上浮90%!2016-05-25 22:09
- 河南今重审"农妇敲诈政府案" 合议庭将择日宣判2016-05-25 21:11
- 国家级重庆生猪交易市场将在吉林河南等地设立分中心2016-05-25 20:57
- 俞正声在河南调研时强调 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 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2016-05-24 21:28
责编:周维桢(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