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了!朋友圈都炸了!在政府公布了新的海淘税收政策后,一则则来自朋友圈的信息引起了整个互联网的炸裂!这些信息如下:
天了噜,以后出国旅游只能买不超过2000元的东西,否则就要被“万税”的政府“榨干”?
天了噜,连大明星黄渤都被扣了??
天了噜,咱还不如让《南京条约》续约吧,据说当年才5%的关税税率???
但耿直哥要说:天了噜,上面这些极度弱智的说法咱也敢信?
来来来,庙堂之上那些官老爷们说不清楚的政策,我来用人话给大家讲讲到底是咋回事吧!
首先,我们得清楚,目前我们买国外的东西,主要有三个渠道:
1、B2B,商家对商家
也就是国内的外贸商家从国外的商家进货,然后再卖给你。进海关走的也是“货物”的渠道,要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还得进行各种检疫检验,才能放行。
例如,我们在传统的大型购物商场实体店买到的国外产品,就是这种渠道进入的。
2、B2C,商家对个人
也就是国外的商家把产品直接卖给国内的消费者。
只不过以前没有代购的时候,靠的是极少数能够直接给国内邮寄的国外商家“直邮”;而如今则可以通过顺丰这样的转运公司,或是天猫国际商城这种跨境电商直接卖给国内消费者。
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跨境电商是新鲜事物,所以政府之前没有规定这个渠道购买的国外产品要走“货物”的报关渠道,而是“暂时”沿用了【个人】从国外买东西所走的税率很低,报关也很简单的“行邮税”渠道,只不过B2C并不享有【个人游客】所享有的免税额度罢了。
而且,由于是按照【个人】渠道走的,所以这些通过邮递进来的商品还可以获得税金不足50元可以免税的优待条件。
所以,我们才会觉得这些国外的一些本来价格就挺低廉的产品,即便经过跨境电商这一环境,仍然很便宜的原因。因为之前没有针对跨境电商设立专门的入关纳税办法。
3、C2C,个人对个人
就是比如您亲戚出国帮你买个iPhone,Kindle啥的,给您【自用】的。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政府规定,咱们每个旅客在境外买的,随身携带入境的商品就享有了5000元的免税额度,只有超过5000元才需要征税,征的也是“行邮税”,被征税的部分更只是超过5000元的部分。
但是如果您买的东西太多了,比如您一次买了100个口红,那就明显不是【自用】范围了。这时候您就得按照B2B的模式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了。否则就是走私了...
4、另外,除了亲朋好友“人肉”给您带东西,他们也可能从国外直接给您邮寄。
这个情况就比较特殊了:
首先,这个邮包内的东西的数量,得符合您【自用】的情况。否则会被打回,或者被按照B2B征收重税。
其次,这个邮包内的东西的价值得在1000元内,否则会被打回,或者超出的金额部分会被按B2B征税。不过,如果包裹内有且只有一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超过了一千元,例如一颗超过1000元的手表,那也是可以按照个人物品,缴纳行邮税后入境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即便您的邮包内的东西在1000元之内,也得按“行邮税”缴税。从来没有1000元以内“免税”的说法!唯一免税的情况,是您要缴纳的税额低于50元,才可以被免。
注:上面这些描述,是2016年4月8日政府新政策出台之前的情况。但其实很多人也并不清楚...
可虽然您作为买东西的人不清楚,可那些卖您东西的人却很了解这些政策。于是,问题也就来了:
首先,一些跨境电商为了降低成本,会利用那个【个人邮递包裹时】所享有的【税额不满50元便可免征】的便利条件,将大量进境的商品化整为零,从而完全“避税”。
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违法,但实际上也是在钻之前法律不完善的空子。毕竟这税额不足50元免征的条款,是为了方便旅客们给亲朋好友从国外带东西的,而不是为了方便这些跨境电商的。只是由于法律没有针对新生的跨境电商做出针对性的安排,所以才令他们可以几乎免税地做生意,从而进一步压低价格,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头。
可是,这对那些传统的“货物”渠道进关的外贸行业就很不公平了;而且这也对那些老实报关的跨境电商很不公平了。不是吗?!
此前媒体对于这一不公平现象的报道
其次,这几年大量涌现的代购,更是极品。因为他们虽然做着与跨境电商一样的生意,大量从国内接单然后去国外的店铺扫货,然后再“人肉”带回国——可他们根本不是跨境电商,说直白点其实就是在走私,而且每次入关时更经常逃税。而且由于这些代购多是个人从业者,即便被查了,也会撒娇说自己是自用的,让海关放行。
更恶心的是,朋友圈和网上还有一些更黑的代购,他们的货物并不是来自国外,而是国内!
所以,比起跨境电商来说,这些活跃在朋友圈的代购的价格往往可以更加低廉。
但恰恰是行业间越发越发严重的这类逃税漏税的情况,才导致了昨天政府终于出台了新的政策,决定规范这个海淘代购的领域。而且这些改变都是极有针对性的:
1、对于做B2C的跨境电商,彻底制定了一套新的税收模式,而不再沿用行邮税。
新的模式是,每个购买人(订购人)单次消费2000元以下的,或是全年累积消费2万元以下的,按照【0关税+(消费税+增值税)x0.7】的模式征税。超过的部分则全部按照“货物”征税方式走:即缴纳关税,以及全额的消费者和增值税。
因此,这也就需要购买人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物时进行身份验证了。当然,你可以多找亲戚来加入跨境电商平台,从而增加限额。
而且,跨境电商也没有那个“税款不足50元就可以免税”的空子钻了。
毕竟,跨境电商做的也是商业生意,而不是“行邮税”原本打算服务的个人旅客群体。
图片来自中国新闻网
2、此外,为了打击个人代购,调高了针对个人的“行邮税”的税率,从之前的10%、20%、30%和50%这4个档位,改为了15%,30%和60%这三个档位。
不过,考虑到“化妆品”这个大类别中的“洗护类用品”所面对的来自于普通人的需求越来越多,所以洗护类产品的“行邮税”反而从之前的50%调低到了30%。
图片来自中国新闻网
3、对于普通出境游玩的旅客,反而除了以前5000元的免税额度之外,又增加了可以从免税店购买3000元产品而不用被征税的条款。
其中准确来说,应该是旅客境外购买+国内机场口岸免税店购买总额不超过8000就可以免税(其中境外购买不超过5000)。但另外有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具体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所以,综上所述,昨天出台的新政,其实影响的主要是跨境电商,而且是朝着行业越来越规范化的角度去影响的。而对于根本不属于跨境电商,而且还涉嫌走私的代购,新政对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他们基本上没影响,一旦被抓到了处罚还是和过去一样。唯一的变化是行邮税的税率调整了,可羊毛又不是从他们身上出,更别提他们还经常利用海关只是随机抽检的情况逃税...所以目前他们反而在网上嚷嚷得最厉害,主要是想趁机给涨价找个合理借口罢了...
可是,他们嚷嚷归嚷嚷,但造谣说他们这些“灰色”的代购和普通旅客都会被按照B2C那样征税,这就不地道了吧。
代购根本不是跨境电商,这就不用再多说了。至于旅客更根本不受那个每单2000元/每年2万元的规定所影响的。旅客所享有的是每趟出游5000元的海外消费免税额度+3000元的免税店消费免税额度。超出的部分,只要证明是【自用】,仍然仅按照“行邮税”征收超出部分的税,只不过部分物品的税率比以前提高了一些(比如奶粉增加了5%,但很多人经常购买的洗护类化妆品,反而降低了20%)。
还有那个躺枪的黄渤同学,这明明是一张人家在法国巴黎时的老照片啊,照片上清楚写着巴黎Paris这个词呢!怎么造谣前不先走走脑子呢?
至于那张满地都是化妆品,然后发帖的人说是为了抗议新规定不要了的图,经过与海关核实,是带了太多东西被抓了分门别类在清点货物,虽然量很大但最后因为便宜(韩国货)所以也够不上缉私出马,让她交了税就走了。毕竟,代购才舍不得真把东西都扔了呢...
最扯的是那些想续约《南京条约》的人。耿直哥其实并不反对觉得利益被新政伤害了的人喷政府,那情绪咱能理解——可您得多无知才会拿《南京条约》这个【当年英国意图控制中国的关税,从而好向中国随意倾销产品】的“不平等条约”来调侃的啊...
最后,鉴于咱这篇文章主要是写给【大多数想出国游玩,但却被朋友圈个别代购那个出国只能买不超过2000元的东西的谣言吓坏了的普通旅客】看的,那么我除了辟谣,最后再给大家附上一个新的行邮税的税率表格供您参考,以便您搞清您想在国外买的东西要交多少税: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