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直部门2014年度决算账本显示——广州各部门一年罚没收入有多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又收了多少?近日公开的广州市直部门2014年度决算账本显示,去年28个部门罚没收入8.76亿元,其中市公安局最多,达6.54亿元。不过有“其他收入”的64个部门中,仍然有超过半数的部门未交代“其他收入”到底为何种收入,涉及资金7.01亿元。
14个部门非税收入过亿元
从去年开始,广州将民生关注度高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作为“自选动作”进行公开,但只公布到最“粗”的类级科目。而今年则前进了两步,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根据市财政局给出的范本,非税收入由七部分构成,即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已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的103个部门中,有86个有非税收入,另有17个部门没有非税收入。86个部门非税收入合计829.23亿元,不过市国土房管局一个部门就有730.35亿元,究其原因,主要是包含了总额高达725.78亿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抛开此项大头,其余各项非税收入合计103.45亿元。
具体到各部门,有14个部门非税收入过亿元,前五名单位为市国土房管局、市交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公安局。不过部门间相差悬殊,有15个部门非税收入不足1万元,市府参事室、市国资委等4个单位更只有100元。
7亿元“其他收入”是个秘密
去年的广州市直部门决算公开中,新快报记者统计发现,不少部门动辄数亿资金来源,仅交代“其他收入”,有学者吐槽:又把“其他收入”当箩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详见2014年10月19日A03版)。
本次部门决算公开,记者发现情况较往年有所改善,86个有非税收入的部门中,有“其他收入”的共64个部门,其中27个部门对“其他收入”内容有相关解释。比如,市民政局有20866.85万元的“其他收入”,文字说明解释:此部分包括捐赠收入202.43万元和其他收入20664.42万元,主要是该局福利院接收国外捐赠收入、殡葬行业单位取得殡仪服务和墓葬收入、其他单位取得物业管理收入等。
不过与此同时,也有37个部门对“其他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未作说明,涉及金额达7.01亿元。其中,市建委涉及36324.28万元、广州港务局涉及9508.96万元、市文广新局涉及4880.03万元。
解读
1.非税收入怎么构成?
在14个非税收入过亿元的部门中,市交委和市民政局公布得较为详细,详细披露了非税收入结构。
市交委决算账本显示,去年非税收入总计29.7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4.32亿元,占48.13%,为车辆通行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约7.78亿元,占26.14%,包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473.08万元、考试考务费60万元、其他缴入国库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77235.05万元[主要为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等。
其他较为大头的有:“其他收入”7.17亿元,占24.09%,具体包括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收入、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违约收入、损坏公路路产赔偿费、交通运输工程造价技术服务收费及交通建设工程交(竣)工检测收费等项目。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09.20万元,包括其他利息收入86.12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0.82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512.20万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895.95万元。专项收入30.43万元,占0.01%,为广告收入。
2.100元非税收入具体是什么?
新快报记者统计还发现,部门间非税收入较为不平衡,最高的市国土房管局高达730.35亿元,也有多个部门只有数百元,比如市政务办只有1000元,市国资委只有100元,市来穗局只有310元,市委组织部只有600元……
那这些非税收入到底是什么呢?记者翻阅上述部门决算账本发现:市政务办1000元非税收入主要是市档案局给予该单位年度档案管理工作达标奖励金,已全额上缴国库;市委组织部600元非税收入是下属单位利息收入,已全额上缴国库;市来穗局308.98元非税收入,其中利息收入28.98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80元,已全部缴入市本级国库。市国资委100元非税收入是利息收入。
非税收入构成
非税收入金额:829.23亿元(86个部门),抛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103.45亿元。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33.42亿元(35个部门);罚没收入:8.76亿元(28个部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4亿元(76个部门);其他收入:23.11亿元(64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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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性收费
房屋所有权登记收了5800万元
统计:已公开账本的103个部门中,有35个部门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总额33.42亿元。
市教育局去年各类非税收入合计12.21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就占了82.89%,为10.12亿元。包括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入9.16亿元,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566.68万元。
市人社局非税收入合计3.02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1亿元,占86.42%,包括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513.38万元,主要为该局属6所公办技校的学费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923.77万元,主要为技能鉴定收入和考试考务收入。
其他较大项目:
市国土房管局:土地闲置费704.33万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5801.49万元。
广州仲裁委:仲裁收费12619.95万元。
市交委:行政事业性收费77777.48万元,占非税收入26.14%,包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473.08万元、考试考务费60万元、其他缴入国库的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77235.05万元[主要为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
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入10.59亿元
记者翻阅各部门决算账本发现,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有:市国土房管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5.78亿元,市交委的车辆通行费收入14.32亿元,市民政局有2409.64万元(主要是殡葬火化、骨灰寄存等收费)。
此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账本显示,去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入达105899.41万元,占该部门非税收入99.97%,包括上缴管理费用9805.33万元,计提廉租住房资金96094.08万元。另外,该部门还有罚没收入34.20万元。
(原标题:28部门罚没8.76亿 7亿“其他收入”未说明)
相关新闻:地方政府如何“晒账本”
地方政府的“三公”公开已经走过了3年。但时至今日,如何让三公经费和财政预算公开更细化,仍然是最大难题
本刊记者/闵杰
1月中旬召开的南京市人代会上,南京市政府首次把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基金“四本账”全部提交人大审查批准。其中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障基金这两本账是首度亮相人代会。
北京市、广东省等地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也有类似动作,推出了各自的“全口径”政府预算审查,让代表们可以全面审查政府的“钱袋子”。
财政预算是对政府收支安排的预测、计划。各地争晒“最全账本”的意图是想让政府的钱袋子更透明,但要让人们看懂里面的门道并不容易。在1月18日召开的广东省人代会分组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依然有代表抱怨“看财政预算报告像看天书一样”。
财政预算曾属“国家秘密”
在预算公开上,新中国成立后,财政预算经历了由“国家机密、不得向社会公开”到“部分预算向人大代表公开”再到“预算向社会公众公开”三个阶段。
建国后很长时间里,政府的财政预算都“对公众保密”。1951年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规定:“国家财政计划和国家概算、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是国家机密”。
1997年,国家保密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甚至提出,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及其收支款项的年度执行情况,历年财政明细统计资料等属于“国家秘密”,不得向社会公开”。
随着行政改革的加速,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等要求。此后,部门预算细账开始向人大代表公开。
提出预算改革的路径之一,是将大量存在的“非预算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官方称之为全口径预算管理。
预算外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50年代,中国政府的预算外收入曾经高达财政总收入的90%以上。2000年以后,高额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不少地方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
2010年,中央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预算。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土地出让收入虽然纳入了预算管理,却还是没有纳入预算内收入。地方政府依然是,没钱了,就卖地;想钱了,还是卖地。
学者的担心不无道理,既然巨额的土地出让收入依然属于“预算外收入”,就不可避免导致“预算外使用”。
另一条改革路径是在民间和社会力量推进下的政府预算公开化。前一场改革是要将大量失去控制的预算外收入“关进笼子里”,而后一场改革则是要将已经锁进笼子里的账本“晒在阳光下”。
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列为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此为契机,新一轮预算公开拉开序幕。
2009年全国“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公布了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的四张表格,迈出了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一步。次年3月,财政部在四张表格基础上,又增了八张表格,内容包括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等。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科技部等74家中央部门也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1年4月,财政部又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部门账本”,将行政运行支出等情况公之于众。
2013年的全国“两会”上,预算报告的内容除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大类,还首次编报了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白庙乡”依然是孤例
在中央部委“身体力行”的同时,地方政府的预算公开也在逐步推进。早在2000年,河南焦作成立“财政信息服务大厅”,公民可进入查看部门预算。随后,政府债务预算和非税收入预算等八大预算项目全部面向社会公开。
2005年开始,浙江温岭市进行了参与式预算试验。2007年,江苏无锡和黑龙江哈尔滨等城市也在区、街道进行了参与式预算试点。
地方政府预算公开的一个关键节点发生在2009年,当年10月,广州市公开了114个政府部门、近300亿元的政府财政预算,这在全国属于首次,被称为地方政府预算公开新突破。
不同于中央部门的账本,地方政府的钱袋子情况复杂,公开也更难。
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长期为推进政府预算公开而努力。这个组织先后向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统计局等十多个部委,以及上海、北京、广州等十几个城市发出共计上百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政府部门预算。
这一组织曾对各政府部门给出的拒绝公开的理由进行过统计,包括:属于保密文件;不在可公开范围之内;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部门预算被列为内部公开试点单位,尚未纳入对外公开范围;与一般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不同,不使用财政资金,等等。
而不同地区的答复也有差异,该组织2009年同时向上海和广州递交的预算公开申请,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复,上海市财政局回复称属于“国家机密”不予公开,而广州市财政局则接受申请并将有关预算信息通过网上公开。
政府预算中最为敏感的“三公经费”公开,从2010年开始破题,当年2月,四川巴中市白庙乡将办公业务费在网上公示,“请客三桌,1269元”“购酒一瓶,88元”“信纸一本,1.5元”。在白庙乡政府网站上,大到近40万元的社会保障,小到每个在职人员工资补贴情况,甚至开会购买的信纸都在公开之列,且包括金额、事由、发生时间、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安排人等翔实内容。
白庙因此被称作财政公开最彻底的乡政府。不过,四年过去了,白庙的改革依然只是孤本,并没有成为范本。
离全公开还有多远
从2011年科技部首开中央单位“三公”公开先例算起,“三公”公开已经走过了3年。但时至今日,如何让三公经费和财政预算公开更细化,仍然是最大难题。
财经专栏作家叶檀批评当年的中央部门预算表“比学生的中考成绩单还要简单”。 即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科技部,其当年公开的内容也只有一句话:2011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
相比之下,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则透明到近乎“全裸”,一个部门在网上公开的财政预算情况、支出情况能多达数百页,细化到了“一张公务用纸”“一张桌椅的维修”“更换三盏机场灯”的程度。
这种公开也包括特首本人,前任香港特首曾荫权的外出访问开支文件曾对媒体公开。文件详细披露了曾荫权从2007年11月到2010年11月之间外出访问的明细安排,包括每项活动日期、地点、行程项目、机票费用及其他开支情况。
此外,在香港特区政府网站上,82个政府开支项目逐一罗列,最近5年收支统计一目了然,纳税人缴纳的钱怎么花,花在哪里,香港市民都能在网站上找到详细数据;预算不仅是枯燥的文字和数据,还配合了大量插图、表格、漫画。
而在当前的预算体制下,内地各级政府预算的粗疏与不透明,使得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大代表们,在审议政府预算时几乎很难真正“挑刺”。
目前所有公开的预算,无一不是“大类”预算、笼统预算、原则性预算,都没能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支出用途,更没有就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正面公开和回答。
代表们既看不出每笔收入来源是否合理、可靠,也看不出重大建设项目有多少,更谈不上审查这些项目是否合理、预算是否科学。
“为什么会让老百姓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背后的原因我觉得还是在公开的理念和制度上没有落实。很可能产生一些把这种公开当作一种必须要去做的过场,认认真真地走这个过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致力于推进中国公共财政的“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表示,公开的部门预算完全可以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从技术上说已无任何困难,这样的话,政府部门的工资、津贴、补助、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出国费、招待费、交通工具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等七八十款科目就清清楚楚了,才是真正的细化。
在很多专家和人大代表们看来,预算的本质是细化,因为足够细化后才能刚性执行、监督。中山大学财税专家刘虹曾经呼吁“人大代表看不懂预算,请投弃权票”,不要盲目投赞成票。在她看来,“编预算需要专业知识,但是看懂预算并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只要预算足够详细。”
政府预算要公开更要看得懂
拿到附有表格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后,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觉得“比较粗糙,不太满意”。比如,她发现,草案中的社会保障支出只有一个数字,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层次很多,有公务员的三险一金,有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还有“新农合”等,光看这个草案,根本不知道这些钱到底用在哪一部分人群的社会保障上,每一部分的比例是多少。(《中国青年报》3月8日)
政府预算从不公开到公开,体现了我国在建设透明、责任政府上的决心,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但是,政府预算光公开还不够,关键是要让代表委员们看得懂,让群众监督得着。
政府部门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在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通过预算公开,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创造条件。因此,一个合理的预算,不仅仅应该告诉公众各项开支花了多少钱,还明确告诉公众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一些部门虽然列出了一年收入、支出情况,但往往只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至于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代表委员和公众还是一头雾水。
2010年,曾经有全国人大代表说,预算报告审议遭遇冷场,自己所在的小组审议讨论中,几乎没有代表就预算报告草案发表意见,报告放在很多代表的文件袋里,从来没有翻开过,原因恐怕便在此了。在每年两会讨论预算草案报告时,身为财政专家的蒋洪最怕人家请他解释。“实际上我很尴尬,”蒋洪说,“我只知道这个数字和去年不一样了,数字背后到底代表着什么实质内容?我一无所知。”连财政专家都一无所知,让代表和委员们如何看得懂?这样的预算公开与公众的预期相去甚远!
其实,看懂政府预算一点都不难,关键是编制预算要把每个项目要写清楚。“不存在人大代表看不懂的问题,就是有关部门想不想让人大代表看懂。”由此,我想到了香港的财政预算。2009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宣读新年度财政预算案,预算案文本非常详细,总共七大本大16开黄色封面的“大书”,甚至详细到坐椅。然而,相比香港的财政预算,内地不少地方的财政预算报告显得单薄与晦涩,往往只有寥寥数页。
政府资金来源于纳税人,作为各级财政的真正主人,纳税人有权知道每一笔钱的用途和使用情况。这不仅是法律赋于公民的权利,而且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更是建设民主法治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财务开支和预算情况,对广大纳税人而言成了一个“谜”。政府部门财务不透明、缺乏公众和制度监督,直接导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多年持续畸形扩张。《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从1978年至2006年,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143倍,年均增长19.4%,远高于同期年均10%左右的GDP增速,也超过年均13%左右的财政支出增速。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2006年的18.73%。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公开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我们相信,随着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推进,预算公开在我国将成遍地开花之势。我建议,政府部门预算公开不妨学学香港的做法,把预算能做得更详细、明确、科学些,让代表委员和群众看得懂、监督得起,而不要让其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