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PnPZ作者:张利china.huanqiu.comarticle张晓明:香港不搞“三权分立” 泛民不满“行政主导”/e3pmh1nnq/e3pmh1obd【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张 利】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12日表示,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从来不实行“三权分立”,行政长官地位超然于行政、立法及司法之上。这一说法在香港引发高度关注,有分析称,政改方案被否决后,香港政制发展何去何从,各界议论纷纷,有人只讲“三权制衡”,因此中央有必要正本清源、厘清外界误解。香港《头条日报》13日报道称,中联办主任张晓明12日出席纪念《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时表示,行政长官权力不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同时具有双首长身份、双负责制的责任,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区权力运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区三权之上起着联结的枢纽作用。张晓明还称,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回归前不是,回归后也不是。“三权分立”对香港来说只有参考作用,香港是在中央政府直辖之下,实现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行政与立法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对于有人以《基本法》中根本找不到“行政主导”四个字为由而否定这一政治体制的特点,张晓明表示,这个论证是不可靠的。他举例指出,美国的宪法里面没有写司法独立,不等于美国就没有司法独立。张晓明的说法在香港泛民阵营中“激起千层浪”。香港《星岛日报》13日报道称,泛民立法会议员纷纷批评称,张晓明曲解《基本法》,反映中央对港人背信弃义。其中,公民党党魁梁家杰声称对张晓明所言“非常惊讶”。他质疑道,按张晓明的说法,特首俨如“皇帝”。民主党主席刘慧卿称,在《基本法》的设计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可以互相制衡,彼此间互不从属。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批评说,张晓明的说法“很可怕”,《基本法》没有写特首地位是超然的,反而很多条文写明如何制衡特首。 对于泛民的批评,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12日晚回应称,不少人为了批评而批评,将张晓明的讲话无限上纲,认为行政长官“无王管”、甚至凌驾三权机关不用守法。她认为,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得出这个结论,关于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及责任,在《基本法》已经写明,至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自的权力规限,在《基本法》也已有清晰条文。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基本法》第43条清楚列明,特首的法律地位是同时代表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她指出,除了中央,《基本法》可以制衡特首的权力和责任。香港《明报》13日称,香港政治体制属“三权分立”还是“行政主导”,在香港政界一直争论不休。翻查历年《基本法》起草文件,1986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政治体制专题小组曾在工作报告中表示,香港应原则上采用“三权分立”。不过,翌年邓小平会见起草委员时明确表示反对,最终《基本法》无“三权分立”,亦无“行政主导”字眼。回归后,特区政府于2004年启动政改,时任特首董建华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二号报告,强调香港政制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体制”,其后政府多次重申“行政主导”原则。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张晓明的讲话,源于近年有人质疑特首地位、认受性,试图挑战中央权力。刘兆佳认为,张晓明的讲话只是重申香港的政制原则,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力来自中央授权,而非香港本身。香港网络媒体“香港G报”13日发表评论文章称,回归前,宗主国英国自己都没有三权分立,香港又何来三权分立?当时港督位置显然凌驾于三权之上。香港三权从未分立,从来都是受制于港督,“港独派”现在怀缅英殖式生态,怎么就独不爱三权与首长关系?买烧肉可以只要肉不要骨头吗?简言之:“锅里没有的,怎么煮都不会有;晓明哥是叫你别难为厨师,懂了吗?”144218664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陈超环球时报144218664000011["9CaKrnJMkVA","9CaKrnJMid0","9CaKrnJM9Zx","9CaKrnJM7Le","9CaKrnJM7HN"]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张 利】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12日表示,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从来不实行“三权分立”,行政长官地位超然于行政、立法及司法之上。这一说法在香港引发高度关注,有分析称,政改方案被否决后,香港政制发展何去何从,各界议论纷纷,有人只讲“三权制衡”,因此中央有必要正本清源、厘清外界误解。香港《头条日报》13日报道称,中联办主任张晓明12日出席纪念《基本法》颁布25周年研讨会时表示,行政长官权力不仅限于领导特区政府,同时具有双首长身份、双负责制的责任,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区权力运行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区三权之上起着联结的枢纽作用。张晓明还称,香港不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回归前不是,回归后也不是。“三权分立”对香港来说只有参考作用,香港是在中央政府直辖之下,实现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行政与立法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独立的政治体制。对于有人以《基本法》中根本找不到“行政主导”四个字为由而否定这一政治体制的特点,张晓明表示,这个论证是不可靠的。他举例指出,美国的宪法里面没有写司法独立,不等于美国就没有司法独立。张晓明的说法在香港泛民阵营中“激起千层浪”。香港《星岛日报》13日报道称,泛民立法会议员纷纷批评称,张晓明曲解《基本法》,反映中央对港人背信弃义。其中,公民党党魁梁家杰声称对张晓明所言“非常惊讶”。他质疑道,按张晓明的说法,特首俨如“皇帝”。民主党主席刘慧卿称,在《基本法》的设计下,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可以互相制衡,彼此间互不从属。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批评说,张晓明的说法“很可怕”,《基本法》没有写特首地位是超然的,反而很多条文写明如何制衡特首。 对于泛民的批评,香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12日晚回应称,不少人为了批评而批评,将张晓明的讲话无限上纲,认为行政长官“无王管”、甚至凌驾三权机关不用守法。她认为,任何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得出这个结论,关于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及责任,在《基本法》已经写明,至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各自的权力规限,在《基本法》也已有清晰条文。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表示,《基本法》第43条清楚列明,特首的法律地位是同时代表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她指出,除了中央,《基本法》可以制衡特首的权力和责任。香港《明报》13日称,香港政治体制属“三权分立”还是“行政主导”,在香港政界一直争论不休。翻查历年《基本法》起草文件,1986年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政治体制专题小组曾在工作报告中表示,香港应原则上采用“三权分立”。不过,翌年邓小平会见起草委员时明确表示反对,最终《基本法》无“三权分立”,亦无“行政主导”字眼。回归后,特区政府于2004年启动政改,时任特首董建华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二号报告,强调香港政制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体制”,其后政府多次重申“行政主导”原则。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称,张晓明的讲话,源于近年有人质疑特首地位、认受性,试图挑战中央权力。刘兆佳认为,张晓明的讲话只是重申香港的政制原则,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力来自中央授权,而非香港本身。香港网络媒体“香港G报”13日发表评论文章称,回归前,宗主国英国自己都没有三权分立,香港又何来三权分立?当时港督位置显然凌驾于三权之上。香港三权从未分立,从来都是受制于港督,“港独派”现在怀缅英殖式生态,怎么就独不爱三权与首长关系?买烧肉可以只要肉不要骨头吗?简言之:“锅里没有的,怎么煮都不会有;晓明哥是叫你别难为厨师,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