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NeM6 china.huanqiu.comarticle卫计委回应单独二孩:至5月底145万对夫妇申请/e3pmh1nnq/e3pmh1obd10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十二五以来一孩出生率减少 二孩出生率增加杨文庄:“十二五”以来,我国总人口继续增长,2014年末达到13.68亿人,受人口年龄结构以及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初生人口从2010年1592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687万人,保持增长态势。总和生育率为1.5%-1.65%,略有回升,一孩出生减少,二孩出生增加,2014年0-14岁低龄人口占比16.5%,低于世界平均26%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当。2011年,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9.4亿后开始回落。2014年降至9.3亿,但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仍然庞大,相当于欧洲劳动年龄人口的2倍,比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之和还要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总量达到2.12亿人,老年人口中低龄老年人占比高,60-64岁,超过30%,高于发达国家26%的水平。初生人口性别比连续六年降低,2014年比2013年下降1.72%,降至115.88。截至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杨文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将单独两孩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实施。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3月-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份政策全面落地。 1.目标人群,也就是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孩的以80后为主,目标人群约1100万,其中80后占69.2%,70后占20.1%,90后占8.6%。城镇人口居多占57%,农村人口占43%。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的目标人群占到全国总量的46.1%。2.有40%左右有再生育的打算。2014年国家统计局变动抽样调查显示,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的打算,今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39.6%有再生育打算,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有所下降。3.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监测显示,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4.政策效果正在显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初生人口16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7万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在我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与前几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较明显。多省已经将省内办理生育服务证时限缩为10个工作日杨文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李斌主任强调小证件关系大民生,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2015年彻底解决办证难问题。一是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北京、河北、山西、辽宁等25个省区市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其他省份正在积极部署落实中。二是简化再生育办理,各地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库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核查婚育信息办理再生育手续。上海、安徽、湖北、广西、海南、贵州等6省区市全面实行网上办理,许多地方将再生育办理由县级下放到乡镇街道方便群众。三是全面推行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受理单位即可办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基本落实承诺制,受到群众欢迎。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多数省(区、市)已经将省内办证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四川单独夫妇再生育办理平均缩短到4个工作日。部分省(区、市)实行了委托代办。黑龙江、江西、宁夏等省(区)对不方便前来办证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014年中国特扶“失独”对象47万人杨文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社会抚养费”仍有存在需要杨文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者的经济限制的措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2002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行政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管理没有改变,决定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这是党的三中全会的要求。公民也应当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维护生育秩序的手段,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有存在的现实需要。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卫生计划委也很关注,也反复强调,要求依法规范征收主体和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去年,委里也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的条例,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向全国公开征收意见,收到全国很多意见,各方面的意见都有,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有希望对某些条文进行调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根据社会的反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正在继续做有关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我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1436515500000责编:chenhui新华网143651550000011["9CaKrnJK7aR","9CaKrnJKjGl","9CaKrnJJKQQ","9CaKrnJJqtL","9CaKrnJJnWW","9CaKrnJJn8S","9CaKrnJJcxR"]{"email":"chenhui@huanqiu.com","name":"chenhui"}
10日上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十二五以来一孩出生率减少 二孩出生率增加杨文庄:“十二五”以来,我国总人口继续增长,2014年末达到13.68亿人,受人口年龄结构以及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初生人口从2010年1592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687万人,保持增长态势。总和生育率为1.5%-1.65%,略有回升,一孩出生减少,二孩出生增加,2014年0-14岁低龄人口占比16.5%,低于世界平均26%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当。2011年,15岁-59岁,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9.4亿后开始回落。2014年降至9.3亿,但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仍然庞大,相当于欧洲劳动年龄人口的2倍,比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之和还要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不断上升,从2010年13.3%提高到2014年的15.5%,总量达到2.12亿人,老年人口中低龄老年人占比高,60-64岁,超过30%,高于发达国家26%的水平。初生人口性别比连续六年降低,2014年比2013年下降1.72%,降至115.88。截至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杨文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将单独两孩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实施。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3月-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份政策全面落地。 1.目标人群,也就是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已生育一孩的以80后为主,目标人群约1100万,其中80后占69.2%,70后占20.1%,90后占8.6%。城镇人口居多占57%,农村人口占43%。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的目标人群占到全国总量的46.1%。2.有40%左右有再生育的打算。2014年国家统计局变动抽样调查显示,目标人群中43%有再生育的打算,今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的专项调查显示,39.6%有再生育打算,与2013年的调查相比有所下降。3.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监测显示,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七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4.政策效果正在显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初生人口16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7万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在我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与前几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较明显。多省已经将省内办理生育服务证时限缩为10个工作日杨文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改革的指导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李斌主任强调小证件关系大民生,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2015年彻底解决办证难问题。一是全面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北京、河北、山西、辽宁等25个省区市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其他省份正在积极部署落实中。二是简化再生育办理,各地充分利用全员人口数据库和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系统核查婚育信息办理再生育手续。上海、安徽、湖北、广西、海南、贵州等6省区市全面实行网上办理,许多地方将再生育办理由县级下放到乡镇街道方便群众。三是全面推行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受理单位即可办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基本落实承诺制,受到群众欢迎。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多数省(区、市)已经将省内办证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四川单独夫妇再生育办理平均缩短到4个工作日。部分省(区、市)实行了委托代办。黑龙江、江西、宁夏等省(区)对不方便前来办证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2014年中国特扶“失独”对象47万人杨文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社会抚养费”仍有存在需要杨文庄: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者的经济限制的措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2002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行政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管理没有改变,决定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这是党的三中全会的要求。公民也应当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维护生育秩序的手段,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有存在的现实需要。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卫生计划委也很关注,也反复强调,要求依法规范征收主体和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去年,委里也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的条例,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向全国公开征收意见,收到全国很多意见,各方面的意见都有,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有希望对某些条文进行调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根据社会的反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正在继续做有关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我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